崔永元的一条微博让多家影视类上市公司跌停,“阴阳合同”事件正在发酵……
乌鸦小编 发表于:2018-6-6 09:55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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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炮轰“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的事情还在发酵,其战火已经从娱乐圈扩散到了资本市场。

  6月3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3日晚间,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回应表示范冰冰及其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并表示接下来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崔永元也在接受媒体电话采访时明确指出,“4天6000万片酬合同”涉事明星并非范冰冰。

  @人民日报微博也在3日晚间发布评论称,有关影视从业人员有无签订“阴阳合同”,有无逃税,应公正调查,用事实说话。一旦逃税,少数人占了便宜,挑战的却是税法,危害的是国家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名气再大、“粉丝”再多、人脉再广,谁都不能享受法外特权。

  崔永元爆料的“阴阳合同”,被认为是揭开了影视圈税务问题的冰山一角。尽管这没有吓倒范冰冰,却吓坏了一大波影视类上市公司。周一(4日),A股开盘后影视股集体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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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上市的华谊腾讯娱乐,股价更是一度暴跌超20%。

  截至午间收盘,包括唐德影视、欢瑞世纪在内的10家影视股龙头公司,市值计缩水高达1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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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对媒体称自己有“一抽屉合同”的崔永元今日上午发表微博称,“不是故意的”、“不懂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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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位明星持股市值缩水

  今日早盘一度逼近跌停的唐德影视背后的股东们,其中便有此次电影《手机2》的演员范冰冰。根据唐德影视2018年一季报显示,范冰冰持有唐德影视64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61%,位列第六大流通股东,按照今日早盘唐德影视的表现,若范冰冰二季度尚未卖出唐德影视股份,那范冰冰手中持有的645万股股份,截至午间收盘,市值已经“缩水”了980万元。

  除此之外,赵薇、张丰毅也是唐德影视的股东,赵薇持有唐德影视584.99万股股份,而张丰毅持有285.03万股股份,若赵薇与张丰毅截至目前并未卖出手中股份,则两人的持股市值截至午间收盘,分别“缩水”了889万元、433万元。

  而已经连续4日暴跌、今日早盘跌幅一度逼近跌停的影视公司欢瑞世纪,背后的明星股东阵容也较为强大,根据欢瑞世纪2017年年报来看,杜淳、李易峰、贾乃亮分别持有欢瑞世纪145.07万股、72.54万股、72.54万股股份。

  业内人士:国家严查是好事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开发文称,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影视投资方、创作方的各环节知名公司和知名人士,也就此事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的采访。

  慈文传媒

  “像慈文这样的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底线就是依法办事,决不允许违法问题出现,这也是维护企业和行业良性发展的根本原则。”慈文传媒副总裁、首席品牌官赵斌对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现在明星,尤其是知名艺人都有很强的法律法规意识,很重视对包括名誉在内的权益维护,很多艺人工作室都还有法律顾问,对他们来说,不值得偷税漏税。”

  赵斌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此次严查,对行业向规范化发展来说是好事,对慈文传媒这样的上市公司来说更有助于增强行业显示度,有助于整个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竞争优势向龙头公司集中,对于提高整体制作水平有帮助。同时,慈文传媒自身也有经纪业务,会继续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继续率先当好龙头公司的示范作用。

  监制白一骢

  著名影视剧监制白一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采访时说,大小合同在前几年还挺普遍的,但最近几年因为制作越来越规范、严苛,这一现象确实不像之前这么多了。“但是不可避免地,有些演员还是有大小合同的情况出现,这也是正常的,有些高片酬的演员想通过这个方式调节一下税,这个情况算不上普遍,但是存在的。”

  白一骢同时认为,演员高片酬的情况并没有得到遏制,当问及税务部门调查是否会让行业情况有所好转时,白一骢担心最后税收会转嫁到制作方头上来。

  华策影视

  华策影视则表示,作为上市公司,所有财务数据的披露都是按照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规范处理。同时作为中国内容产业龙头公司,华策影视一直重视和投入影视后备人才梯队的建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抵制高片酬现象。

  律师郑小强

  专注文化影视传媒娱乐产业的法律服务的小强娱乐法创始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小强律师在对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解读此事时认为,高收入的明星有很多合理避税的方式,其实个人工作室就是一种避税方式,因其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上是不交企业所得税的。此外,一些产业园区,也有特殊的财税政策,加上财税返补,也能避税。而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声,严肃查处影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或将成为明星税收改革标志性的进程事件。

  4日上午,一位上市公司不愿具名的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从这次事件之后,会加强行业对小公司的监管,带来制片行业去产能的加速,从而增强龙头公司对上游演员端的谈判能力,才能真正走出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制片公司,影视内容行业规范化还有一段路要走。

  背景资料

  缘起“手机”的“恩怨情仇”

  3日晚间,在崔永元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的独家专访中,他提到了还对《手机》往事耿耿于怀。事实上,这番往事缘起于他和《手机》剧组的私人恩怨。十四年前,冯小刚执导的电影《手机》引发了崔永元的极大不满,因为剧中男主角形象“严守一”及其节目《有一说一》难免让人联想到崔永元和他的当红节目《实话实说》,而严守一在片中的表现并不正派。彼时,崔永元对《手机》的综合评价是“垃圾”“低级”“自娱自乐”。

  当时,崔永元曾在接受媒体专访表示:“我这只是篇文艺批评,我是在帮助刘老师和冯导,他们现在实在是有些走偏了。”

  时隔十四年,当《手机2》的开机消息传出来时,“很受伤”的崔永元再次用实际行动发出“抗议”。冯小刚发布《手机2》海报以来,崔永元就开始对《手机2》的主创人员“开火”。

  在5月11日凌晨,崔永元晒出自己和《手机》《手机2》的编剧刘震云的对话,起因是,此前的《手机》中,《有一说一》的主持人严守一被网友认为脱胎于崔永元。电影中,严守一出轨,后来患上抑郁症,这引起网友对号入座。

  值得一提的是,《手机2》仍然启用了与《手机》相同的核心主创——冯小刚导演、刘震云编剧,范冰冰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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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小编 发表于 2018-6-6 09:56 | 只看该作者
影视从业人员逃税传言重击之下,影视传媒股一片哀嚎。


  6月4日,受税务部门调查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问题的影响,A股影视传媒板块应声大跌。截至收盘,与冯小刚深度绑定的华谊兄弟(300027)、范冰冰参股的唐德影视(300426)双双跌停。慈文传媒(002343)、光线传媒(300251)、欢瑞世纪(000892)等跌幅超过5%。


6月4日,传媒股“一片惨绿”

  6月4日晚间,唐德影视给澎湃新闻记者发来回应称,公司不存在签署阴阳合同以及偷漏税的行为。

  6月3日晚间,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称,将在已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阴阳合同”内幕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团队合伙人纪玉峰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通常情况下,‘阴阳合同’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逃税。”

  不过,这些“阴阳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是在合理避税还是违法逃税范畴,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近日,随着刘震云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手机2》宣布开拍,原央视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上披露了一份疑似“阴阳合同”。虽然其中一份合同疑似指向范冰冰,但崔永元在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了这一点。这两份1000万+5000万的合同,被称为“大小合同”,也被称为“阴阳合同”。

崔永元揭露贵圈的“阴阳合同”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团队合伙人纪玉峰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所谓大小合同,或者说阴阳合同,应该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合同,合同内容(特别是标的)不相同的情况。

  纪玉峰介绍,“‘阳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额较小,通常是对外备查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阴合同’则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约定数额较大,不对外。”

  “‘阴阳合同’的存在是违规的,不诚信的,甚至可能是涉嫌违法犯罪的。通常情况下,阴阳合同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逃税。”纪玉峰说。

  随着官方的介入调查,崔永元和《手机》电影主创的恩怨,迅速发酵成了高收入的影视明星,是否存在通过“大小合同”逃税的讨论。

  演艺人员如何缴税

  那么,这些演艺人员是怎么缴税的呢?

  纪玉峰介绍,目前演艺人员的收入基于类型不同,会导致适用不同的税率。所谓收入类型,比如说投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劳务报酬等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演艺人员个人的片酬可纳入“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有个人独资性质的工作室,也可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纳税。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到45%的7档累进税率,税率最高;工作室收入的税率相对低一些,为5%-3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在收入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工作室签订合同及收款就成了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此外,报酬转化为投资也是非常常见的。”纪玉峰称。

  因此,现在不少演艺明星成立了个人工作室,来对外签订合同,并作为纳税义务主体。而将个人工作室设立在有税收政策优惠的地区,也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

  比如,许多影视公司扎堆的新疆霍尔果斯,便有大幅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五免五减半”,即符合《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类发展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企业,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霍尔果斯也被认为是“避税天堂”。

  再以范冰冰旗下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所在地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为例。

  根据2017年无锡市政府发布的《市政府关于支持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建设发展若干意见(2016-2020年)》,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实行税收贡献度奖励,根据入园的影视公司、传媒公司、后期制作公司、基金公司等影视相关企业对地方税收的贡献度给予奖励,前3年,其征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照市级留成部分的80%由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后两年按50%进行奖励。

  另外,演艺人员的报酬还可转为投资获得的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税率为20%;明星的肖像权获得收入、获奖、稿酬等所得,也有相应的税率进行缴纳。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现在有不少演艺明星的片酬,会以影片投资份额的情况出现,部分片酬计为收益分红。一方面演艺明星可能对电影更为“投入”,另一方面也可以以更低的税率纳税。

  “实际上,很多情况下,片方和明星会采取一些其他的方式(给予报酬)。比如,一份协议约定的是演艺报酬,再签定其他的协议如编剧合同(稿酬)、肖像权使用合同(特许权使用费)、部分报酬转为投资的合同(利息、股息红利)等等,这个严格来讲就不能算是大小合同了。”纪玉峰介绍。

  如果在税收优惠地区成立工作室,或者是用投资份额冲抵片酬,可以视作一种普遍的避税方式的话,那么“阴阳合同”所涉的性质也会完全不同。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具体到崔永元所指的阴阳合同事件,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纪玉峰介绍,“不论是哪种合同,本案的实质在于纳税义务人有没有根据实际收入依法纳税。因此明星一方是逃税还是合法避税,目前无法下定论。第二份合同尚未出现完整版本,钱是给个人的还是给工作室的,税交了没有;如果交了是以何名目交的,是否合理;如果没交是税后收入还是代扣代缴还是自行申报。这些问题一概不知的情况下,最好的选择就是等待税务稽查部门的调查结果。如果真的涉及逃税,纳税义务人(可能是演艺明星,也可能是扣缴义务人)有可能会承担补缴的义务,甚至承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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