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刷流量的人有多野?3500块就能买三百万假流量
乌鸦小编 发表于:2019-10-18 20:2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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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贩卖流量的产业有多野?只要有钱,想要多漂亮的数据都能造出来。这场假大空的数据泡沫,肥了谁,坑了谁?

花钱刷流量的人有多野?3500块就能买三百万假流量

花钱刷流量的人有多野?3500块就能买三百万假流量
文丨余洋洋 韩敬娴 张雪
编辑丨张丽娟来源丨投中网旗下CV智识


“虚假流量”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潜规则”。
以今日网络上突然爆料的一位所谓深圳高科技创业者来说,其想要赚钱,在做市场开发的时候,接触到蜂群传媒,选了一位粉丝380万的时尚博主,花了3500元,最后博主352万的阅读量,完成了2个转化,还是传媒公司内部的同事。
以该创业者的口吻来说,“难道这几个小时内发生的都是一出设计好的戏?所有的流量都是假的?没有一点真的?3500元你给我安排得明明白白?”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套路深的总是更有高人。在这些案例背后,有数据显示,国内刷量产业人员规模已经达到900万人。
而为何大家会如此选择?无非就是想走个捷径,希望可以“假作真时真亦假”,我们姑且不论该创业者的产品是否也是骗人的,但刷单背后的技术骗局,倒是该认真反思下了。

刷量产业链迅速膨胀


一条围绕网红流量池的黑色产业链正在迅速膨胀。 在广告主走向消费者的链条上,明面上嵌有品牌代理商、广告供应商、MCN(多频道网络)机构、红人、分发平台等环节,暗中还藏有刷量公司的黑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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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流量数据为导向的利益体系下,每个角色都能在网红流量营销的食物链上分得一杯羹。
水面上的,是被包装打造出的一个个光鲜亮丽的网红、KOL;水面下的,则是帮网红疯狂刷粉丝、刷留言、刷流量的一个个“刷量”公司。
从国际大牌到新锐国货,从美妆服饰到日用百货;从抖音、快手到微信、微博,从直播平台到小红书。网红刷量的足迹几乎遍布所有商品品类。
在直播行业,数据注水早已成为潜规则,直播间中的很多“人”都是机器人“僵尸粉”。不仅粉丝能刷,礼物也能刷。
直播中网红主播得到用户赠送的礼物,有一半都是这些主播的运营团队扮作“托儿”送的。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往往在从众心理下跟着刷礼物,成为被“割”的韭菜。
在快手上靠着刷钱走红祁天道。作为散打哥最得意的旗下主播,祁天道和散打哥有着一样的运作方式,那就是在快手上大肆刷钱。散打哥甚至出钱帮祁天道一起刷钱,为得就是捧火祁天道。
毕竟,快手上涨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靠着与众不同的才艺,这其中包括类似于社会摇喊麦这种快手上比较流行的才艺。一种就是靠着刷钱,甚至大部分主播都需要刷钱才能涨粉丝。
甚至连网红民宿也是刷出来的,连携程、去哪儿网等旅行平台都躲不过评论区被“刷量”的命运。
“十一”长假期间,不少游客选择在民宿住宿,订单量和评价是最重要的参考依据。但游客不知道的是,无论订单数量还是评价内容,都有可能是“刷”出来的,有的网红客栈甚至每天花千元左右“刷单”。
据新华社援引民宿行业内人士透露,“刷单”在民宿行业较常见。当前,大理、丽江一些民宿客栈的从业者,日均花费千元左右“刷单”。
一家客栈,完全可以靠“刷量”可以在互联网上获得大量评论,搜索排名靠前,以此让住客产生这家民宿很靠谱的感觉,然而事实的情况很可能是,这家民宿从来没有结果一单。
全民“刷量”时代,靠“刷”出来的虚假流量正变得无孔不入。
既然网红刷量如此疯狂,那么受众对网红安利的产品接受度究竟如何呢?CV智识询问周围小伙伴后发现,不少朋友都会“吃下”网红的安利,即使他们知道这背后会有很多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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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化妆的女生,也会因为网红推荐去购买彩妆用品“虽然我不化妆,但是我买了很多网红推荐的化妆刷,彩妆什么的。”
促使刘雪忍不住想买的原因是“网红的推荐真的很有感染力。”她告诉CV智识,明知道抖音上骗人的东西多一点,都是商家自己弄的,但还是会忍不住买。
“我会接受有些微博博主的安利,东西感觉挺好的。”“还行吧,抖音啥的也就是个推介手段。”“买过微信的,还行。”对于网红的安利,多数小伙伴告诉CV,会接受一些,并且感受还不错。

刷量为何大行其道


在这次蜂群传媒被质疑导演“僵尸舞台剧”的事件中,作者提到了选择Vlog博主的一个原因就在于,博主以往的视频和图文,看到都是100多万的浏览量,以及上千的正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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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作者在最开始也的确看到了一组漂亮的数字:49分钟,12.1万观看量,几百评论,几千赞,一百多次转发。只是,他并没想到,最终的电商流量居然为0。
在文中,作者也提到了问题出现前蜂群传媒“会捧场”、“态度不错”、“沟通不错”等关键词。
一位品牌运营业内人士表示,初步判断这就是刷量。他也承认,刷量这件事一直存在,但两小时几十万的流量,电商却是0流量,“实在罕见”。
这位业内人士还表示,合同中并未标明转化量也是作者被骗的重要原因之一。“要么他不懂行,要么他贪了便宜。”
而蜂群在刚刚发布的声明中也称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投放效果取决于产品、内容等各方面的因素,且在合作过程当中已与粤苏公司及时进行沟通。同时表示,粤苏公司所提到关于数据的问题均属于为诋毁、诽谤而自行捏造的假象,已经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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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苏公司的遭遇勾勒了一个典型的流量现象:创业者期望自己的产品能吸引更大的点击量、进一步转化成购买量,而这些靠刷量存在的公司,依靠引入虚假数据、貌似“贴心”的服务等方式让他们信以为真,付费购买。孰不知,除了流量可能是假的之外,合同中也隐藏着一不小心就踩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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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件再次将刷流量这件事推到了台前,腾讯网络安全与犯罪研究基地高级研究员张宝峰曾公开表示,各类刷量平台在我国已超过1000家,刷量产业的人员规模累计达到九百多万。
在这条产业链上,流量需求方想要流量吸引关注,刷量方制造流量获取利益,而资本、舆论同样依靠流量赚取各自的利益。
一位网络安全专家介绍了刷量的几种套路:黑客入侵方式,即小网站通过植入暗链蹭大网站流量;买流量,就是SEO优化,改变网页架构,然后优化网页架构,提高爬虫的抓取率;僵尸网络,黑客通过在黑掉的多台电脑中安装插件刷流量;捆绑刷流量插件,用户在下载软件时,往往会捆绑一些插件,而大部分恶意插件都是用来刷流量的。
如何从技术上避免这件事呢?张宝峰腾讯安全论坛上也曾公开分享,互联网行业要不断完善识别恶意账号的安全保护措施,不断更新判定恶意账号的安全策略,识别和清理虚假流量,遏制新增虚假流量的产生。
对于平台来讲,今日上午11时许,微博管理员发布公告称,接到该美妆博主帐号“张雨晗YuHan”存在刷数据的行为的反馈。
经查,该帐号在微博平台原发推广该条商业内容的报价为3070元。接到反馈后,已暂停该账号的商业接单功能。同时联系了该账号所在的MCN公司,经MCN公司反馈,他们收取了客户视频制作费用,但金额与网文说明的有较大差距。关于刷数据行为和订单金额纠纷,微博会尽快查实,依据事实和社区管理规则,对帐号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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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经济时代的技术角色

网红经济是什么?就是流量价格暴涨、流量稀缺背景下,寻求大V、网红IP商业化的一种尝试产物。大V的聚集地主要在微博,所以,谈网红经济,主要也就是微博网红的商业化。
网红虽然是流量的载体,但也并非所有网红都具备商业价值,网红也在由野蛮生长阶段进入专业化 运营阶段。以个体为IP本身就造就了不可替代性,但是这种稀缺若没有持续的转化能力,那么,在商业上就难有所作为。
在炮制网红愈发“正规化”的当下,也引发出许多负面问题。视频刷单、直播刷单等技术再度死灰复燃,并扮演着不可或缺的推手角色,成为一股重要的力量。
在国内互联网界,刷单几乎是个公开的市场行为。从最早的网店刷单、视频刷单,到最近的直播刷单、App排名刷单,甚至一条微信的阅读数,一家餐馆的销售数据也能刷出来。有的时候刷单还成了抹黑对手的工具。
在央视的采访中,杭州一家网红新媒体公司的工作人员毫不掩饰地说:“我实话实讲,数据肯定会做一点,可以找专门的公司刷单,抖音上也可以刷单,刷几十万、几百万都行。”
在淘宝上搜“视频点击量”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有多达8页的内容。而除了常规的视频网站外,美拍、秒拍、快手等最容易让网红蹿红的应用赫然在列。而且这些卖家不仅能增加视频的点击量,还能顶赞、订阅、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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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视频刷单销量都不低,其中一家甚至有接近3W5的销量。而其价格也是异常便宜,据了解,只需300元,就能刷4000万的点击量,成本低的惊人。
而直播刷单同样毫不逊色,1元就能在各大直播平台刷2W粉丝,1000人气也仅需1元。成本的低廉,能够迅速早就所谓的网红。
另外,刷量也是黑灰产的重要一个重要体现形式,其产生的根源是需求方对于数据的迷恋,以及虚假数据带来“美好体验”,在不同的行业刷量也有不同的体现: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刷APP的活跃数据、网红大V为了提升自己价值刷的粉丝、人气、评论数;电商为了增加产品购买量,刷的购买量、好评……
数字联盟对CV智识表示,刷量用到的小号作为黑色产业链中密不可分的一环,与小号有关的,数字联盟称之为做号黑产,属于黑灰产中的账号提供方,为黑色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

目前,做号黑产带来的后果主要有,滋生刷单、炒信、羊毛党等恶意行为,这会导致广告商因虚假流量而虚增成本,平台利益受损。比如,网上曾曝光的一些自媒体公众号刷阅读量、刷点赞的新闻,就是通过群控软件非法操作,连点赞也是虚假的数据。
此外,关于小号泛滥的根源及目前市面上采取的打击措施,数字联盟也给出了建议,在数字联盟看来,个人信息泄漏、电信虚拟号段是虚假账号泛滥的元凶。
而目前市面上采取的打击措施,首先是手机号实名制,但黑产可通过冒名或通过其他手段获得大量手机卡号,用来注册小号。其次,移动互联网企业会通过大数据技术的方式分析用户行为,进行用户画像,通过建立用户黑名单的方式,对高危标记账号做行径追踪,及时制止恶意行为,但是也存在误判错判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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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联盟联合创始人刘晶晶表示,小号泛滥、恶意注册等黑灰产滋生于互联网行业,与多种违法犯罪的黑灰产密切相关,“打击治理还需多方联动,作为移动互联网企业,一方面要加强用户数据的保护和管理,另一方面也需要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动态提升企业的风控等级。”

“网红流量刷单”易触碰法律红线


据了解,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刷流量”(也称“刷单”)涉及的欺诈类案件从2017年开始逐年大幅增加,比如仅诉争到法院且法院已经判决的,在2018年公开就有近1500件,未上法院的就更多了。
北京同清律师事务所的何磊和韩中领对CV智识表示,他们大概在2016年了解接触到的第一例刷流量有关的刑事案。
不可否认,“刷流量”现在普遍存在网络营销甚至于线下实体营销,最终目的是为了给客户扩大销售数量和成果。
何磊介绍称,刷单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他进一步谈到,刷客帮助刷单导致消费者对网店的信誉产生了误解,没有获得真实的情况,最后可能造成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消费者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交易中,卖家的商品可能远远低于买家的预期,商品实际上与买家的付出明显不匹配,消费者最基本的公平交易权无法保障。
此外,在2018年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着重增加了对网络刷单炒信、利用技术手段从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的内容,重点强调关注当前市场上存在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吉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关会平处长说:“不管是网红店还是实体店,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商业标识,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都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同样,不管是网红店还是实体店,其网上和网下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毋庸置疑,刷单本身就是违反诚实信用的欺诈行为,根据欺诈行为具体情节,可能导致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但上述两名律师也告诉CV智识,现在无法根据刷单量的多少而直接定性相应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
他们谈到,现在典型的“刷流量”构成犯罪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比如有(2017)浙0103刑初664号判决中提到的刷单导致的合同诈骗,还有(2018)黑1005刑初2号判决中也涉及了刷单导致的合同诈骗案。
对于这次“蜂群传媒被质疑导演“僵尸舞台剧”的事件,两位律师也给出了建议。
在他们看来,与“网红”合作主要要注意两点——平台要合法,营销要合规。首先,网红平台要合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对互联网信息发布有关等做了一些明确的合规规定。其次,营销活动合规。产品服务的营销行为资料等,内部应该事先做基本合规审核,不能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任由网红现场表演性地自行发挥。
具体到如何避免合作中的刷单现象,律师表示也要做好两方面,分别是书面约定和底线思维。即,在书面约定上,要和网红明确书面约定具体营销方案,所涉及的内容要做合规审核。在底线思维上,明确营销中的“底线”和“红线”,“底线”“红线”之上的部分才是网红的自由飞翔空间。

结语


正如爆料的创业者所言,他并不能拿刷单的人怎么样,也只能告知其他创业者,希望可以不要再发生这样的“趣味”事件。
但归根结底,大家还是要理性看待流量,认真研发产品,推广的时候更加注重比拼质量、服务、创意和价格,而不是单纯剑走偏锋,依赖于这些所谓流量经济下的“大流量”。
毕竟,只有多用时间和口碑来判断,而不是单纯唯数据论、唯流量论,这样所谓的“流量技术骗局”才能彻底根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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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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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jimmy 发表于 2019-10-20 12:45 | 阅读全部
本周,一篇题为《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的文章刷屏网络,讲述了深圳一家创业公司为推广产品,花费100万换来350多万流量后 ,最终转化率为0的闹剧。不过,涉事方事后否认了100万的巨额推广费。

尽管此番闹剧逐渐演变为真假难辨的罗生门,但也再次撕开了多年来互联网平台流量狂欢背后的刷量灰色产业链。

虚假繁荣的背后,是平台间愈发激烈的竞争和有限的用户注意力之间的矛盾。除了此次沦陷的微博,抖音,豆瓣,小红书此前也出现过数据造假现象。

为何互联网平台数据造假屡禁不止,刷量生态生生不息?

本期小酒馆,燃财经采访了8位刷量产业链条上的从业者。他们中,有1笔真订单搭配2笔假订单的电子烟创业者,有为了完成销售额不得不刷单的淘宝店铺运营负责人,有给自己刷评论,点赞的微博大V,还有手上持有150个号只为偶像疯狂打call的粉丝。

刷量这门生意,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广告行业从业者说,如果你没有刷量资源,说明你在这个行业混得不够深。还有营销行业人士认为,一些广告商只有一万的预算但要求一百万的效果,只能倒逼代理商作假。

不同视角下,帮助我们接近一个更真实的刷量江湖。

刷量就跟写文案一样,是配套服务
周诺 | 广告人


我从2014年进入广告这行开始接触到刷量。刷量在广告行业是日常,对广告公司来说,内容会分发到很多渠道,渠道自己会刷量,MCN也会安排刷量,如果觉得自发性的量不够,我们会自己再找供应商,这是行业的一个公开规则。大家都是这么玩的。

不单单是微博上的转评赞,基本只要涉及投放渠道,就会有量化的东西来确定你的工作效果和KPI,为了完成数据标准,就会有不同的刷量行为。作为一个广告人,如果你没有刷量资源,说明你在这个行业混得不够多,也不够专业。刷量就像写一条传播文案一样,是配套服务,围绕传播的整个策略一起跟进的东西,它不是单独能值得拎出来说的东西,因为刷量已经在广告圈达成一个共识和潜规则。

刷量显得越来越重要的原因是现在KOL的作用越来越不明显了。以前的KOL是在用自己的气质,品牌,知名度及声誉去给品牌做背书,但是现在的很多KOL已经失去了公信力,大家对他们的信任值直线降低。在这次的事件中,我猜测这个创业者可能比较外行,相当于大家都知道这块是裸泳,你非跳出来说这个人没穿衣服。

刷量是人性使然,没有人能直面自己得分比较低这件事情。这种行为其实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有,比如个人求职简历,公司对外介绍等,这都是刷量,而不仅仅是商业行为。往大了说,公司是为了自己的品牌形象和KPI,往小了说,普通人是为了自己的面子。只要有数字的存在,只要需要量化,自然而然会有作弊,刷量不可能在未来某一天不存在。


你能想到的所有数据,全都可以刷
穿山甲 | 淘宝某店铺运营负责人

“刷单”这个词,在我2016年入行做淘宝店铺运营时就不陌生了。第一次刷单时我有点紧张,还好我的leader在这方面很有经验。

“高阶版”的刷单需要完全模仿消费者的购买路径。接单人先要在淘宝上搜关键词,看到要刷的A单品时,不能直接点击购买,而是要先看B单品和C单品,并且分别停留1分钟以上,造成货比三家的假象。第二步才是回到A单品,主图停留多久,详情页停留多久,评价区停留多久,都有精确的时长要求。完成整个过程,才能拍下商品。

接着,商家会照常发货,包裹里通常是放一些布或者纸张,帮忙刷单的人收到货以后,在系统确认收货并写评价。最后,商家再把钱通过其他渠道打给他们。

销量和评价是商家最爱刷的,百元以下的商品,一单佣金是5元-8元。价格上百的商品,佣金是10元-20元。其实,任何你能想到的数据,浏览量,点赞量等等,全部都可以刷。

即便过程复杂、价格不低,刷单还是成为了大批商家放不下的执念。说到底是因为刷单的成本比在淘宝内做推广要低得多。根据我的测算, 我自己项目的淘宝站内推广的获客成本是五六十块钱,而通过刷单,算上佣金,物流成本,包材成本,平均下来还不到20元。

大部分商家会通过专门的平台刷单,但风险也很大,一旦平台找的人没有按套路走完全流程,刷单行为就很可能被监控到,如果链接被降权或成为死链,那前面的努力就都白费了。安全起见,也有商家会发动身边的亲戚朋友帮忙刷单,但也要控制好节奏,不能同一时段来自同一省份的人同时下单。

在我看来,刷单是一种人为操纵的信任背书。“高阶版”的刷单相当于是利用了淘宝规则,商家先把单量刷上来,通过这种背书吸引更多的真实买家,慢慢地就会产生复利效应。流量做得越多,转化也会递增。

短期来看,中小商家如果把刷单作为起步时引流的工具,卖的产品本身也是物美价廉,我认为对于买家来说不全是坏事。当然,想靠着刷单卖假货的情况除外。长远来看,刷单肯定不利于商业竞争,“你注水,我不得不注水”的现状会给商家带来很大压力,最终受害的还是买家。

身处这个环境,我时常安慰自己,刷单就像是帮助发动机启动的外力,等到车辆真正跑起来的时候,我就不用再刷了。


刷单是“日常操作”,1笔真订单搭配2笔假订单
刘菲 | 某电子烟创业者


我是创业做电子烟的,我们在线上和线下都有销售渠道,线上以淘宝和京东为主。

目前的电子烟行业,刷单是不可避免的。现在大家都觉得电子烟品牌有钱,渠道都来薅羊毛。双11还没开始,主流的几个电商平台,都已经找上门来了,跟我们说,“今年各品牌的竞争将会很激烈啊,你们要不要投点费用?”

刷单有专门的产业链,我们的淘宝旗舰店上线之后,就找了一家刷单公司来给我们刷量,一单30元。这家刷单公司原来是做O2O的,在各个省市都有分公司,公司下边有很多地推人员。他们会到社区里去找一些大妈,拍下订单就送小礼品,或者现场给现金奖励。还有一种方法是拉群,刷单员一起在群里下单,但这个的效果不太可控。

刷单操作是要制造热闹,这样别人才有可能过来参与热闹,这叫制造热闹假象。销量,评论等各个维度都要刷,因为只有你数量刷上来了之后,你的排名和权重才有可能会提高。大家都刷,所以就水涨船高。

淘宝有流量风控体系,刷单也需要流量匹配,因为转化率太高了之后,就会被看出来是明显作假,淘宝就会把你给封了或者降权。比如我今天在公司说,每个人都给我刷一单,那明天淘宝就把我的店抓出来了,因为同一个地方的IP是能检测出来的。

对于电子烟品牌而言,在电商平台刷单是日常操作。现在我们都叫补单,因为你必须得成交几单,掺杂一些刷单,才不会被平台发现。

目前我们刷单的比例是1:2,也就是说,一笔真实的订单,会补上两笔假订单。在电子烟行业,这个比例算是比较低的了,有些品牌的刷单比例会达到1:3甚至1:5。

除了日常刷单,618和双11这种大型活动,都是刷单的重灾区。目前排名靠前的那些电子烟品牌,没有一个不刷单的。618的时候,电子烟品牌有一个销量排名,刷量的水分很大。


刷少了,甲方也会不高兴
吴晗 | 微博自媒体

微博的点赞,评论,转发都可以刷,也有低级高级之分,有的会有评论和转发内容,有的仅仅就是一个数字。后者就比较有意思了,明显是哄甲方的心理。

通常来说,点赞,评论的正常报价是每100个收费8-10元。转发稍微贵一点,如果是大V转发会更贵。100个微博大V的转发,收费在400元左右;200个转发,收费700元;300个转发,大概1000元。如果长期合作,优惠力度更大。大V转发刷量有个好处,会有真实的评论和内容。

刷量在中国发展了这么多年,产业链已经很成熟了。我们刷量一般是找第三方公司,对方能够根据不同时间段,一点点刷量,会尽可能模仿流量的自然增长模型。无论什么平台,只要有数据显示的,就没有他们刷不了的。

根据你不同的需求,这些公司可能会提供机器刷或人工刷两种模式,甚至还能定制,也就是说你希望评论是什么主题的,对方就能按照你给的主题刷评论。

和吃瓜群众认知不同的是,水军和僵尸粉早就过时了,做得好的公司都有自己养的号,虽然也是刷量,但是是用真实账号刷出来的。如果是假的,微博会查,严重的甚至可能封号。

我有两个微博大V号,一个显示一百多万粉丝,另一个一万多粉丝。前一个主要用来接广告,后一个不接,完全是真实数据。我算业界比较有良心的,因为我在刷量这块上的投入比较多,我每次都会买真粉,且前边一部分的评论都会刷大V的评论。有时候花高价买大V的评论买多了,都把个别公司的个别大V号刷成我的铁粉了。说实话,接广告很赚钱,有些甲方,根本不会考虑水分,只看浏览量和点评赞的数量。

其实,刷量的原因无非是为了数据好看,一千多转发,一千多评论,两千多个赞,截个图发给甲方,数据多好看。当然,也要参考甲方给的钱和想要的效果,来决定购买数据的质量。我有个朋友,如果有广告就刷个量,没有就拉倒,但我比较谨慎,没广告的时候也象征性刷刷,要不容易被人识破。

我也没办法啊,因为客户也默认你会刷量,甚至有时候希望你多刷,刷少了他们还不高兴。1万的真实流量和别人10万的虚假流量,你觉得谁能先抢到客户?当行业都变成这种心态时,你不刷量,别人反而会认为你很奇怪。

我们都是数据的奴隶,最多的时候手上有150个号
周琪 | 蔡徐坤粉丝

以前我追星都是路人粉,很佛系,直到2018年看了《偶像练习生》,才开始慢慢接触到饭圈的一些日常操作,包括刷数据。

那时蔡徐坤的微博只有80万的转发和70万的点赞,每次我都是随手转一个,再顺手点个赞,后来有别家的人告诉我追星不是这样追的,说蔡徐坤的粉丝战斗力不行。

她说娱乐圈看流量,转发最重要,靠转发量来为偶像挣资源,包括4A公司和公关,都是看转发,而想要捧起一个新人,买转发也是最重要的手段,越多转发,越多路人才能看到,人气才能涨起来。

后来我加入了后援会,进了轮博组,轮博的意思就是轮番发微博,主要是“转发”这个操作,需要很多小号来转偶像的某一条微博,比如一条代言广告,这样品牌方会更重视偶像的价值,平台和经纪公司也会倾斜更多的资源给他。

轮博是个很枯燥的过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小号都是淘宝上买来的,或者从后援会那里领号,平日里负责账号的小组就有养号的习惯,发一些原创内容之类的,防止在轮博的时候被微博检测出来封号,最多的时候我手上有150个号,每个号换不同的转发语转五次,就有了750次的转发量。

人工效率还是低,后来别人推荐我买量,直接买转发还不太划算,有些黑科技软件可以创建粉丝和自动转发,还能定制不同的转发语,尽量造成一种真人的效果,但这些软件都用不了太久,过段时间就不能用了,就再找下一个。


轮博真的很累,也费钱,不吃不喝为爱发电,长期很难坚持下来,我也不想成为一个轮博女工,但是大环境就是这样,想追星就要接受游戏规则。

品牌方就是看数据,别人都刷你不刷,你的爱豆就得不到资源,数据好还能有额外的奖励。平台也论数据,新浪娱乐日常发布转发解锁奖励的活动,有的对偶像有利,比如给推广位,给App弹窗,帮偶像增加曝光度,有的是粉丝福利,什么微博之夜的门票,给偶像定制的专属礼物,花样百出。

后来微博调整转发,评论计数显示方式,我们组的人都松了口气,觉得压力不用那么大了,但实际上并没有轻松很多,有各种各样的排行榜和各种各样的平台都需要去刷,有时候需要我们亲身上阵掏钱去买,QQ音乐发坤坤新EP的时候,我买了200张,花了1000块钱,但这在我们群里都排不上号。

现在各个偶像明星都有数据站,做数据还是最重要的事情,只要这种环境没变,我们可能一直会是数据的奴隶,哪天彻底脱圈才能解脱吧。

我们只是这条灰产上的执行者,真正的原罪是人心
赵坤 | 刷量公司员工

这条灰色产业链的存在,一定先有需求,再有供给。刷量公司只是承担了这条灰色产业链的“领罪人”,但真正的原罪是社会需要这样的公司去做这些事。

我当年进入这个产业是经朋友引荐,这是一个很普通的行业,因为工作地点不受限制,身边很多人都在做,而且越来越多。

随着从业者的增加,今年9月已经有好多天的订单都因为市场供给变多而出现了降价,连续跌破每一千阅读量30元(某平台)的价格,而这样的价格只在2016年出现过。当时随着平台整顿,刷量价格基本都是每一千阅读量在50元到70元的水平。

造成价格波动的一个原因,是国内的手机降价太快,除了那些新的百元机,市场上有很多二手库存机,刷量公司能以极低的价格把这些二手库存机买来做刷量工具。


在二手库存机的选择上,这些公司也有自己的选择标准。某些特别容易坏或经常出故障的机型,就会被列入采购的黑名单,有很多新入场的团队不懂事,经常会在手机选购上吃亏。

随着整个行业的“繁荣”,附属在这个灰色产业的骗子也开始变多。他们往往打着刷量公司的名义,给一些平台的账号进行服务,但收到钱后就直接跑路。也很少有人报警,所以这类骗子越来越多。

在刷量公司工作,业绩和薪资并不挂钩,我们有时候也羡慕那些能通过努力挣更多钱的工作,但选择了逃离北上广深,也只能在这条灰色产业链的公司中,以普通人的方式扮演好这个并不“阳光”的角色。

刷量行为很难杜绝,总有人想投机取巧
阿尚叔 | 专注博主数据研究的自媒体


我过去是社会新闻记者,因为有一个朋友投放广告遇到假博主,然后被品牌方开除了,导致我开始研究博主刷量的问题。

一研究就发现很多博主其实并不是真的有影响力,所以在2018年1月写了一篇《比明星造假更疯狂,揭秘假时尚博主的流量产业链》,后来就开始专门做相关的自媒体了。

数据造假有其存在的需求。对平台方来讲,平台流量的虚假繁荣,有利于他们在投资市场获得更高的融资。对博主来讲,刷量能够让他们得到更高的市场溢价。对品牌方来讲,漂亮的数据能够让领导更满意。对媒介来讲,好的数据能够给品牌一个很好的交代。随着流量成本的不断上升,对于创意的考验越发严苛,想要数据逐年递增的难度增加,会导致一大部分品牌进行数据造假。

刷量最严重的是化妆品,因为这个领域最有钱。还有一些大快销类产品,因为它的渠道已经非常成熟,不需要带货量,更看重传播的数据。签约MCN的博主刷量的程度会比较严重,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高度的商业化,对盈利的要求比较严格。另一方面,商业化本身就是对粉丝的一种消耗,想要弥补这种逐渐下降的信任度,还是要靠高投入的市场推广以及刷量,带来漂亮的数据。

我听说过的最夸张的刷量其实是关于内部洗钱的。比如一个品牌方找到一个广告公司,让它一定要投某一个刷量的博主A,然后A的报价是10万,广告公司先垫付10万,最后A能拿到2万,另外8万又返给了决策品牌投放的人,里应外合赚了8万元。

其实是不是刷量很好判断,一些市面上成熟的数据工具就能做监测,再加上一些专业分析,一定能判断出真假博主。刷不刷量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关键是客户到底在意不在意。有的客户觉得,你只要内容调性好,刷不刷量我不在意。

我之前跟一个刷数据的博主聊过,他去参加一个活动,隔壁一个博主刷到几百万的数据,自己的只有几十万,他只好将数据刷到和别人持平。他跟我说,我如果不刷,下次就没饭吃了。

刷量行业不存在是很难的,当然我希望它不存在,我希望数据造假的情况减少或者是没有,希望真正的内容创作者靠自己的实力得到社会的认可。数据造假和虚假广告是社交媒体上的两大毒瘤,都应该得到彻底地解决。

刷量本身也是成本,这么比下去没有尽头。从本质上或者说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而言,我觉得大多人是不愿意刷的,如果大家都不刷量,其实可以将更多精力放在打造品牌上,但是这个社会永远都会有人想投机取巧,更快地获得收益。

广告主不合常规的传播预期,倒逼了数据造假
王宇澈 | 营销行业从业者


数据造假的问题,从媒体平台出现开始就一直存在。传统媒体兴盛时期,有报纸发行量造假,收视率、收听率造假,都是逐利导致,媒体要赚钱,就得显得有大量的受众。

现在刷量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平台本身的默许,有的平台本身有闲置流量,甚至会自己开发第三方产业链,如果追查造假就一定会查到企业本身。

其实平台想封杀这种行为并不难,但背后是强大的产业链,而平台本身是受益者,包括广告主,代理公司,这都是一条线上的蚂蚱。

尤其是在娱乐明星,影视剧宣传行业,数据有极高的水分。之前鹿晗微博留言破吉尼斯纪录,蔡徐坤一亿转发,都是全民愚弄与被愚弄的故事。明显是花钱刷量的行为,但大家还为拿下纪录欢呼鼓舞,新浪微博也出来站台,这些都是自导自演的一场戏。

现在刷量难以避免的原因,我觉得一个是行业整体乱象,其他公司刷了你不刷,数据差距会很大,另外,一些广告主对传播效果的预期不太符合常规,有时一个只有一万的预算要求一百万的效果,这也只能倒逼媒体和代理商作假。

对于这次引发争议的微博刷量,如果推广费用是代理商公布的5万元,包括视频制作和传播,那这个价格其实非常便宜了。  

从合同上看,如果双方签的是内容合作合同,打的是品牌和产品认知度的提升,大多只能承诺阅读量,点击量,能带来一两个订单当然是最好,但广告商于情于理都不需要承担这个责任。承诺转化率的合同多为硬广合同,推广渠道比如微博开屏、和banner信息流广告,这类推广代理商在合同上会承诺点击率,留资,咨询,销售量等。

最后的转化率也分很多种类型,不是只有卖出东西才算转化,其他比如用户在官网,App上的留资(留下资料),电话或客服咨询也算转化。事件中的甲方,如果想通过一个视频达到卖货目的,从他们的产品类型上看有点异想天开了。

我们算是既得利益者,如果行业受到整顿,当然会受到很大影响,但也能激发更多人踏踏实实干业务吧。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吴晗、赵坤、刘菲、周琪、王宇澈、赵坤、穿山甲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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